1、马鞍山新近出台了《进一步加大住房供给鼓励合理消费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从8月20日起,有两类购房者可享受市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这两类购房者,一是有自住性住房需求者。规定个人在市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二是高层次人才购房者。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在市区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财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
2、8月22日,安徽省正式宣布撤销地级巢湖市,并对原地级巢湖市所辖的一区四县行政区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也就是说,从2011年8月22日开始,马鞍山市将从由雨山区、花山区、金家庄区和当涂县构成的三区一县扩充为由雨山区、花山区、金家庄区、当涂县、含山县以及和县构成的三区三县。如此一来,马鞍山的面积足足比之前大了一倍,连长江也成为一条马鞍山的“内江”。这样的划分无疑会带给马鞍山很大的变化——地区的形貌没有改变,而行政区属改变了,也就标志着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也将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而其中,房地产就成为了这种“变化风暴”的中心点,承受着契机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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